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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  助  措  施

辦  理  期  限

1.各類生學雜費優待減免

舊生:約每年05、06月初11、12月初辦理下學期學雜費免之,敬請同學配合,以利學校印發繳費單。

新生/轉學生:請依註冊通知之公告期限辦理。

備註:

(1)申請「低收入戶」「中低收入戶」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」學雜費減免者,請持有效期限內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核發之證明 文件申請

(2)注意!五專前三年學生除辦理『免學費』補助外,若具有符合1.原住民。2.現役軍人。3.身障子女。4.身障學生。5.中(低)收入。6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,以上資格者仍可辦理減免「雜費」為限。

2.就學貸款

敬請同學配合,並於辦理期限內至台灣銀行辦理「就學貸款」。

(1)請同學完成貸款程序後,請將「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送交課外活動指導組核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2)實習生或開學當日無法繳交者,請於開學日前「掛號」郵寄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收。

備註:

申請條件之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(學生已結婚者,為學生及其配偶)合計之家庭年收入經查符合「中低收入家庭標準」。

(1)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由教育部負擔全部貸款利息。

(2)家庭年收入114萬至120萬元之間,教育部負擔一半貸款利息,自行負擔一半利息。

(3)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以上,且家中有兩位以上子女同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,自行負擔全額利息。

3.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─助學金

此期限係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規定期限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,敬請配合。

備註:

1.本計畫乃上學期申請,經教育部審核通過者,於下學期補助學雜費。

2.有關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相關規定請上「教育部圓夢助學網」或本校「學生就學獎助資訊網」網站查詢。

4.公私立高職(含五專前三年)免學費補助方案

舊生:約每年05、06月初11、12月初開始辦理

新生/轉學生依註冊截止日

本項補助係依規定期限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,敬請配合。

備註:

1.限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且未領政府補助者申請,請同學依公告期限辦理,以利印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,。

2.有關教育部辦理高職(含五專前三年) 免學費補助方案相關內容請至本校「學生就學獎助資訊網」網站查詢。

5.校內獎助學金

請同學自行至「學生就學奬助資訊網頁」查詢 ,並依學校公告日期辦理。

6.校外獎助學金

請同學自行至「學生就學奬助資訊網頁」查詢 ,並依學校公告日期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

7.學產基金會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

依學校公告日期辦理(約開學期間開始辦理)。

以上各項助學措施之內容、申請方式、作業流程及表單,已登載於學務處→課外活動指導組→「學生就學獎助資訊網」頁,請同學利用時間詳細閱讀,以保障自身就學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