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 助 措 施 |
辦 理 期 限 |
舊生:約每年05、06月初及11、12月初日辦理下學期學雜費免之,敬請同學配合,以利學校印發繳費單。 新生/轉學生:請依註冊通知之公告期限辦理。 備註: (1)申請「低收入戶」、「中低收入戶」及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」學雜費減免者,請持有效期限內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核發之證明 文件申請。 (2)注意!五專前三年學生除辦理『免學費』補助外,若具有符合1.原住民。2.現役軍人。3.身障子女。4.身障學生。5.中(低)收入。6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,以上資格者仍可辦理減免「雜費」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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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請同學配合,並於辦理期限內至台灣銀行辦理「就學貸款」。 (1)請同學完成貸款程序後,請將「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送交課外活動指導組核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 (2)實習生或開學當日無法繳交者,請於開學日前以「掛號」郵寄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收。 備註: 申請條件之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(學生已結婚者,為學生及其配偶)合計之家庭年收入經查符合「中低收入家庭標準」。 (1)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由教育部負擔全部貸款利息。 (2)家庭年收入114萬至120萬元之間,教育部負擔一半貸款利息,自行負擔一半利息。 (3)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以上,且家中有兩位以上子女同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,自行負擔全額利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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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期限係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規定期限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,敬請配合。 備註: 1.本計畫乃上學期申請,經教育部審核通過者,於下學期補助學雜費。 2.有關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相關規定請上「教育部圓夢助學網」或本校「學生就學獎助資訊網」網站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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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生:約每年05、06月初及11、12月初日開始辦理。 新生/轉學生:依註冊截止日。 本項補助係依規定期限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,敬請配合。 備註: 1.限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且未領政府補助者申請,請同學依公告期限辦理,以利印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,。 2.有關教育部辦理高職(含五專前三年) 免學費補助方案相關內容請至本校「學生就學獎助資訊網」網站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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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同學自行至「學生就學奬助資訊網頁」查詢 ,並依學校公告日期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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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同學自行至「學生就學奬助資訊網頁」查詢 ,並依學校公告日期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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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學校公告日期辦理(約開學期間開始辦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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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各項助學措施之內容、申請方式、作業流程及表單,已登載於學務處→課外活動指導組→「學生就學獎助資訊網」頁,請同學利用時間詳細閱讀,以保障自身就學權利。 |